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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规定(试行)

作者:时间:2015-04-26点击数: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确保论文质量,制定本规定。

一、时间

学位论文预答辩,在评阅前一个月内进行,一般为每年三月和十月。

二、参加对象

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满四个月并申请参加最近一次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

三、内容

1、检查论文的完成情况;

2、判定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3、找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意见。

四、程序

1、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把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和导师。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后,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2、学院按照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预答辩小组,预答辩小组一般由三或五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又熟悉论文研究内容的专家组成,并确定主席和秘书各一人。

3、研究生于预答辩前五日,将硕士学位论文送交预答辩小组成员。

4、预答辩程序参照《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中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执行。

5、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审查论文的撰写是否清晰和严谨、对成果的表述是否全面和准确、对创新点的描述是否确切,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同时提出论文存在的问题、不足和修改意见,做出预答辩委员会的评语和决议。

五、结果

1、预答辩结果分为通过与不通过。

2、通过的研究生,可根据小组提出的意见继续进行完善,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不通过的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参加下一次学位论文预答辩。

3、因故不能按期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需由本人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半个月,经导师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4、在预答辩结束后,学院将《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存档,同时将《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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